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注重培养掌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从事美术教育的绘画专业基本技能,同时注重一专多技的基础型、专业型、现代型的师范专业艺术人才,能够在中师、中学、小学、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设计公司以及居民社区,从事教学、辅导、创作、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美术师范专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培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是具有“专通融合”的知识基础、“知行合一”的实践能力和“求真求善求美”的主体品质的新型人才。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领域。本专业毕业生应当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坚定的理想信念、广阔的眼界胸怀、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热爱美术师范专业,具备就业、创业和持续发展的良好政治思想基础。

2、知识领域。本专业毕业生应当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文化艺术知识;理解和掌握绘画(师范)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的绘画技能;熟悉本专业的主要工作领域、相关素质要求及其发展趋向

3、能力领域。本专业毕业生应当清晰知道必备的专业技能和专业能力,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和专业能力的学习活动;掌握从事美术教育或岗位实际工作的能力;具备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4、身心领域。本专业毕业生应当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调控能力和较高的社会适应性,形成自觉锻炼身体的行为习惯,能够正确处理自己与他人、自己与自己的关系,具备就业、创业与持续发展的良好身心素质基础。

二、修业年限与毕业条件

(一)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籍管理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不包括休学时间)取得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缩短或延长学制。

(二)毕业条件

本专业学生修满课程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总学分达到170学分并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本专业属于美术学类,对照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符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