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审美创新的设计意识,掌握视觉传达设计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能熟练运用文字、图形、版式设计,印刷工艺,计算机辅助设计等知识和技能,具有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等专业设计能力,能适应包装、广告、VI、品牌推广等视觉传达设计各项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视觉传达设计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知识、理论与专业领域的实践操作技能,具有一定艺术审美与视觉传达创新设计的素养与能力,毕业生能够从事并胜任包装、广告、VI、品牌推广等视觉传达设计的各项工作。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领域。本专业毕业生应当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坚定的理想信念、广阔的眼界胸怀、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具备就业、创业和持续发展的良好政治思想基础。

2、知识领域。本专业毕业生在基础理论知识方面要求掌握视觉传达设计基础理论知识、设计特征与设计原则、中外平面视觉传达设计风格的发展演变、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艺术、中外设计代表性文献解读、品牌文化等知识;在专业实践知识的掌握方面要求掌握图形设计、字体设计、材料艺术等相关知识;掌握平面设计软件、排版印刷等相关应用知识;掌握广告设计、招贴设计、书籍装帧设计、VI设计、各类主题性设计等相关专业实践知识;掌握行业动态发展知识。

3、能力领域具有文字、图形处理能力;具备数码摄影、插图设计能力;具备包装、书装、广告、招贴、标志、VI、主题性设计等艺术综合创新设计能力;具备知识技能更新与综合运用能力;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文献解读与论文撰写能力。

4、身心领域。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具有持续学习、不断创新的精神;具有吃苦耐劳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适应相关工作岗位并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勇气与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修业年限与毕业条件

(一)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籍管理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不包括休学时间)取得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缩短或延长学制。

(二)毕业条件

本专业学生修满课程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总学分达到170学分并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本专业属于设计学类,对照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符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