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依据《南京晓庄学院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管理实施办法》(南晓院委〔2021〕46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评选2021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一、评选工作目的
通过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与表彰,进一步强化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意识,改进科研工作过程和方法,提升科研成果的产出率、贡献度和影响力,推动全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工作类型
2021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包括如下四种类型:
(一)科研创新优秀奖。指在本年度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和标志性成果的个人。具体包括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者,在学校指定的重要出版社和重要期刊(II类或SCI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者。
(二)政产学研优秀奖。指在本年度政产学研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和标志性成果的个人,具体包括省产学研项目获得者、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科技成果转让或横向到账经费业绩突出者,决策咨询报告获得批示者,与地方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深度合作,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三)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奖。指在本年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中取得突出业绩和标志性成果的团队。团队应具有5人以上规模,形成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带头人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并且在本年度组织开展了系列研究活动。
(四)学科建设优秀奖。指在本年度学科建设中取得突出业绩和标志性成果的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围绕学校的“新师范”“新文科”“新工科”建设目标,对接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在支撑硕士学位培育点、资源平台与团队建设、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等方面建设思路明确、工作方法得当、建设成效突出。
三、评选工作方式
(一)自主申报。教师个人、科研团队和学科在学习领会评选要求的基础上,向所在部门和依托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部门推荐。相关部门或依托单位对教师个人或团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择优推荐。
(三)学校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提出评审意见,科研处报学校审定后予以公示、公布和表彰。
四、其他相关工作
(一)申请者的科研工作业绩是指2021年度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科、科研成果。
(二)科研创新奖和政产学研奖依据申请者工作业绩重要程度,评审设立一、二、三等奖。
(三)根据南晓院委〔2021〕46号文件相关规定,科研创新优秀奖名额为专业技术岗总数的15%,政产学研优秀奖、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奖和学科建设优秀奖名额分别为10个。
(四)申报单位和个人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应申请表(附件1-4),由所在单位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1月14日前由学院统一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5份交科研处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zckyc@njxzc.edu.cn,四类申请材料均以“学院+报奖类别+姓名”命名。
联系人:邢新叶、江睿妍,办公电话:86178137,86178337,办公地点:行政楼432、430。
附件5:关于印发《南京晓庄学院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晓院委〔2021〕46号).doc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