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保质保量完成该学期教学任务,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授课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聘课程门数及授课教师数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共有5门课程需要聘请授课教师,详见下表。
序号 | 班级名称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班级人数 |
1 | 24视觉传达设计 | 数码摄影基础 | 2 | 40 | 30 |
2 | 24视觉传达设计(单招) | 数码摄影基础 | 2 | 40 | 35 |
3 | 23视觉传达设计 | 广告设计 | 2 | 40 | 30 |
4 | 23视觉传达设计(单招) | 广告设计 | 2 | 40 | 35 |
5 | 23视觉传达设计转本 | 微视频设计制作Ⅱ | 2 | 38 | 36 |
2.招聘条件
1.依据《南京晓庄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进行聘任;
2.优先聘用美术学院退休教师及在美术学院承担过教学任务且受到学生认可的外聘教师。
3.招聘程序
1.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外聘教师开课申请表》(附件1),并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位证、最后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行业执业证书、工作证等证书(件)复印件、其他能证明教学能力等材料发至邮箱:99262966@qq.com。截止时间:2025年 6月 29 日。联系人:沈爱娟。
2.资格审核:2025年6月26—2025年6月30日
3.组织考核及形式:根据报名情况,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应聘教师进行资质审查,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美术学院
2025年06月25日
附件1:
南京晓庄学院外聘教师开课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联系电话 | |||||||
最高学位或最后学历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职 称 | 现工作单位 | 课时费 | |||||||
身份证号 | 银行账号 | ||||||||
拟开课程 | 开课时间 | 课 程 名 称 | 课时 | 课程类别 | 开课对象 | ||||
教研室意见 |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院长(主任)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 外聘教师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须提供身份证、最高学位证、最后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行业执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证等证书(件)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明。
附件2:
南京晓庄学院文件
晓院发〔2024〕28号
关于印发《南京晓庄学院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单位:
《南京晓庄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晓庄学院
2024年7月25日
南京晓庄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外聘教师参与我校本科教学工作,遵循“聘优、聘缺”的基本原则,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教学业绩、较高的学术水平,未发生过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3.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如有特殊情形,须经过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并在学院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但年龄最大不超过65周岁;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对于不满足学位或职称条件,但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的行业、企业专业人才,须经过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并在学院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师范类专业可根据教学需要聘请中小学(幼儿园)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承担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二、聘任程序
1.各学院按实际需求和聘任条件在每学期排课结束前确定下学期拟聘人选及授课课时,严格审核外聘教师的材料。
2.各学院安排试讲环节或要求外聘教师提供不少于10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汇总报送教务处,并在教务信息系统提出申请、上传材料。
3.教务处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和外聘教师签署聘用协议书,并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
三、聘任管理
1.各学院负责向外聘教师介绍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其工作职责、教学任务及教学要求,提供教材等必要的教学资料以及有关教学工作的管理规定、学院建设发展信息等材料。及时反馈学生及其他人员的评价意见,鼓励外聘教师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教研活动。
2.各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包括:《外聘教师开课申请表》《南京晓庄学院外聘教师协议书》;外聘教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位证、最后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行业执业证书、工作证等证书(件)复印件等。
3.学校相关部门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活动的检查与监督。对于学生评教排名位于所聘学院后25%者,学院不再续聘;对于在聘期内出现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者予以解聘,并报教务处备案。
4.外聘教师聘期为一学期。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聘任关系自动终止。
四、课时酬金
外聘教师的课时酬金由基本课酬、奖励课酬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本课酬
职称 | 教授 (正高级) | 副教授 (副高级) | 讲师 (中级及以下) |
每课时(元) | 210 | 180 | 150 |
(二)奖励课酬
对学生评教成绩位居所聘学院前25%的外聘教师给予奖励课酬,奖励标准为该教师课酬的10%。
除了课时酬金,学校不另承担其他费用。完成课堂教学以外的实习、毕业设计或指导学生竞赛等任务的费用由聘用单位自行承担。对于不满足学历或职称条件的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参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酬金标准。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南京晓庄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暂行)》(南晓院〔2017〕1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